市政府国资委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20 14:00
来源: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要求,编写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武汉市政府国资委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为公开主渠道,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5年,我委在武汉市国资委门户网站发布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动态信息,公开政府信息43篇,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官方信息571条。 

(二)2025年,我委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委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如收到相关申请将依据相关要求及时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加强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一致性和时效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及内容管理工作,按要求做好信息清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委持续优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对栏目进行整合与动态调整。持续强化“法治专栏”等专栏建设,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维护,加强网站安全管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统筹监督保障,狠抓落实,严格落实“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要求,健全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发布协调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全年无申请不公开,虚假公开,瞒报少报的现象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对2020年6月30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公布废止失效0件规范性文件。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委无相关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委无相关情况。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举措

2025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定问题,如主动公开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差距,服务企业和群众的功能作用发挥不够。下一步,我委将不断优化信息公相关功能,强化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完善信息发布管理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5年度,申请人信息申请数量及频次未达收费标准,我委未发生相关收费事项。

(二)因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我委承办的建议提案办理及重点领域建设相关内容原则上不予公开,由相关单位按规定进行公开。


                       

                                 市政府国资委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