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市国资委 | 发文字号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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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3-01-31 12:0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索引号 | 778182263/2023-04189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2023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已经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政府国资委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函》(武财产函﹝2023﹞8号)要求,现将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公开如下:
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及范围
市政府国资委所有出资企业均纳入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2023年市政府国资委预算收入为65702万元,其中,利润收入65343万元,股利股息收入359万元。
二、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市政府国资委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46271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造成本支出7670万元,国有资本金注入34011万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20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90万元。
特此公开。
武汉市政府国资委
2023年1月31日
附件:
1.2023年市政府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2.2023年市政府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3.2023年市政府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说明
附件3
2023年市政府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武汉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武政办﹝2022﹞120号)《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3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通知》(武财产﹝2022﹞720号)规定,按照重点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加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支持企业发展和量入为出等原则安排资本性支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市委市政府会议纪要、市领导批示精神或相关部门规定安排了费用性支出。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引擎和带动作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