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7-03-30 10:53
发文单位 市国资委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7-03-30 10:53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778182263/2020-82955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全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考核和监管体系,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2)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以管资本为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3)决定或批准所监管企业的设立、合并、终止以及产权变动和财务处理的重大问题。

  (4)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由本级行政机关组成(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武汉市财务总监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编制人数88人,其中:行政编制78人,事业编制1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0人)。在职实有人数92人,其中:行政编制86人,事业编制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6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退休29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或部门确定的2017年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建立出资人制度。统筹加强企业战略规划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建立相关的各项制度,规范企业决策程序,通过委派财务总监、规范企业董事、监事会,强化国资产权管理,加强企业的投融资和经营效益管理,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

  (二)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理顺国资委与监管企业的关系,从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入手,建立相互制衡、协调运转的公司治理机制,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

  (三)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企业转变经营机制;加大企业改革重组力度,做好出资企业资源整合工作,推进出资企业与中央企业战略重组,基本完成困难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工作,保证国有企业职教幼教待遇落实工作顺利完成。

  (四)制定并实施国有资产管理“十三五”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和合理确定“十三五”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规划目标和重点工作,强化战略管理和宏观引导,优化全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经济结构进行,有力推进出资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出资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的经营预算,严格经营预算制订程序,严格预算审批、考核,把预算纳入到国资委对企业的整个目标考核中。

  (六)强化国有企业信息披露,从制度上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从手段上保障信息的畅通,建立国资监管工作数据库与信息中心,与各区、各监管企业实现信息联网,保证信息沟通的及时性和效率。

  (七)按照市委、市政府规定,加强党的关系归口市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省属在汉企业和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政治、统战工作,以及纪检和监察和工、青、妇、信访接待和企业稳定工作。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510.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30.74万元,其他收入480万元。

  (二)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1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5.37万元,项目支出925.37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2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3.6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事物支出2771.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5.04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1500.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8.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5.38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48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030.74万元,其中:当年预算3030.74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585.3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095.50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1500.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费支出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5.3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及津补贴、机关住房改革支出等。

  2.公用经费489.87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的日常公用支出和后勤服务保障支出。

  (二)项目支出445.37万元,其中:

  部门项目445.37万元。主要安排为:

  1、派驻派出机构80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专项工作经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5.37万元,主要用于:稳定工作、企业改革改制工作,武汉市推进与中央企合作发展工作,妥善解决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企业重组工作,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2016年度黄鹤英才(专项)评审工作,出资企业培训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单位为机关本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1.6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28.93%。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23.1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8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增加8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7.5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28万元。其中:

  (1)2016年、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2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车辆减少。

  3、公务接待费预算11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部门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489.87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7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38.80万元。包括:货物类33万元,服务类105.8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45.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