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市国资委 | 发文字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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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5-03-20 11:3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索引号 | 778182263/2020-829522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一、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为行政机关一家单位: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4.73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8.54万元,下降10.2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15.10万元,与2014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50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6.9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2014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50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6.9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3.5万元/台安排。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4.13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1.5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在2014年公务接待费控制数基础上压减10%后安排。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