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建集团:内部调解化纠纷 和谐共赢促发展

2025-11-14 12:43
来源: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近日,武汉城建集团法律事务部就集团所属两家公司间的合作开发纠纷,以及集团所属三家公司关于某开发项目工程款、物业费纠纷牵头组织开展了两场内部经济纠纷调解会议积极探索并实践内部矛盾化解路径

精心组织准备 奠定调解基础

在调解会启动前,申请单位根据《集团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提交了书面调解申请。集团法律事务部主动联系被申请单位搜集书面答辩意见。鉴于集团首次正式开展内部调解,为保证调解会议的严肃性与实效性,集团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在会前分别约谈各方负责人,深入了解纠纷成因、前期协调情况及合同履行中的具体困难,同时组织公司律师进行专业解读与分析,详细审阅各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并精心设计会议议程,为调解会议的顺利召开做好了充分扎实的准备。

规范调解程序聚焦争议化解

调解会议严格遵循规范的模拟庭审程序进行会上,各方当事人充分陈述事实与理由、出示相关证据明确调解诉求集团法律事务部指派的调解员归纳争议事实和焦点并深入分析法律关系,推动各方积极磋商调解方案会议主持人综合考量纠纷背景、现实经济环境等因素,引导双方互相理解,正视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探讨并提出可执行的调解方案。根据会议协调达成的初步共识,集团法律事务部后续将出具调解意见书,加快推进纠纷的妥善解决。

彰显调解价值提升管理效能

此次内部经济纠纷调解会的成功举行连同年初应市政府国资委相关处室委托,成功化解两家出资企业所属公司间长达二十年的经济纠纷的案例,武汉城建集团认真贯彻落实《市出资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关于“同一市出资企业的所属企业之间发生法律纠纷,应当首先通过内部调解等方式解决”要求的具体实践。调解会议充分维护了集团成员企业间的协作关系,为集团稳健运行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有效降低了纠纷解决成本,尽量减少诉讼可能带来的时间与经济负担;更强化了集团整体风险防控能力,事前风险防控、事中纠纷化解、事后以案促管的的管理要求落到实处

深化机制建设 护航企业发展

武汉城建集团将持续深化《市出资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内部纠纷调解机制,扩大调解覆盖面,提高调解成功率;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培养更多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的专业人才;推动内部调解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将调解机制纳入企业风险防控体系,实现源头治理、前端化解;同时总结提炼成功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调解模式,为国企法治建设提供更多实践案例,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