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面对国资国企改革新阶段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要求,为充分认识公司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持续深化法治建设,切实深化合规管理,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6月7日,市政府国资委组织新公司法相关内容培训。市国资委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汪慧主持并讲话。
此次培训特别邀请了湖北德伟君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武汉大学法学博士,美国纽约大学高级访问学者,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蔡学恩律师进行专题授课。蔡律师围绕新《公司法》修订背景、主要亮点和国企治理修改要点,聚焦国家出资公司、审计委员会、忠实义务及勤勉义务、股东出资责任、法人人格否定制度等重点问题进行深入解读,并就新《公司法》重点修订内容对国企治理和国资监管的影响展开具体分析。现场气氛活跃,参训人员反响热烈。
新《公司法》一方面体现了党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另一方面也是适应实践发展、不断完善公司法律制度的成果。贯彻落实新《公司法》,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公司治理,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大局的重要内容,更是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的坚实基础。
下一阶段,市国资委将以学习、落实新《公司法》为契机,指导各出资企业持续学习,持续推动法治国企建设、合规建设,助力各出资企业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市政府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外部董事、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共计8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