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提出,要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推动清廉国企建设走深走实。
在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上,深化拓展“党建入章”成果,全面完成二级及以下独立法人企业“党建入章”工作。制定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从组织上制度上机制上确保党组织的领导地位。
整合监督资源方面,将积极探索构建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贯通融合机制,增强信息共享、督促整改协同、责任追究协同等方面的监督合力。
推动国资监管信息化方面,将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原则全面梳理国资监管数据指标,加快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实现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的实时在线监管。
突出加强对“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的监督,重点对国有企业“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日常监督。
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实施意见》明确,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要定期开展各业务领域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针对不同时期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抽查,推动制度有效落实。紧盯腐败易发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坚持“小切口”精准施治,逐个解决影响国企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和症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