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意见建设清廉企业 对国有资产流失问题零容忍

2021-09-01 08:42
来源: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北日报讯(记者刘天纵、通讯员郭之)8月31日获悉,省政府国资委党委日前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推进清廉企业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严肃查处靠企吃企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零容忍;力争到“十四五”末,全省各级企业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意识更加自觉,企业党员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显著增强,政治生态显著优化,清廉文化深入人心,企业运行规范透明,亲清政商关系有效构建,职工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实施意见》提出,要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推动清廉国企建设走深走实。

在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上,深化拓展“党建入章”成果,全面完成二级及以下独立法人企业“党建入章”工作。制定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从组织上制度上机制上确保党组织的领导地位。

整合监督资源方面,将积极探索构建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贯通融合机制,增强信息共享、督促整改协同、责任追究协同等方面的监督合力。

推动国资监管信息化方面,将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原则全面梳理国资监管数据指标,加快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实现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的实时在线监管。

突出加强对“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的监督,重点对国有企业“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日常监督。

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实施意见》明确,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要定期开展各业务领域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针对不同时期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抽查,推动制度有效落实。紧盯腐败易发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坚持“小切口”精准施治,逐个解决影响国企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和症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