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出资企业:
根据《武汉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武国资发[2013]1号)和《市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武国资发[2014]3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现就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备案情况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1、填报范围:各出资企业2014年8月1日-2015年3月31日办理的国有资产评估备案项目。
2、填报表格及说明附后(相关表格及说明电子档可从市国资委官网上下载)。
二、填报要求
1、请各出资企业将2014年8月1日-2015年3月31日期间办理的资产评估备案项目逐项填报,并于5月10日之前将加盖公章的《企业资产评估备案情况登记表》(附后)报送我委产权管理处,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产权管理处邮箱。
2、请各出资企业于每季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资产评估备案情况报送我委,并将此项工作制度化。
3、各出资企业要严格执行企业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认真填报、按时报送,相关报送情况将作为企业业绩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联系人:左双喜 李莉
联系电话:027-82440371,82440107
产权管理处邮箱地址:whgzwcqc@qq.com
附件:企业资产评估备案情况登记表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