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国资委机关控烟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2018-07-18 15:48
来源: 市国资委

  根据《武汉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166号)和《市爱卫会关于印发武汉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方案的通知》(武爱卫[2018]9号)有关要求,贯彻落实7月2日全市控烟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机关控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控烟领导小组

  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委党委书记、主任陈祖信同志担任组长。控烟领导小组由委办公室、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宣传处、机关纪委负责人组成。

  控烟监督员:华静、王芝懿、拾克猛、易皓岚、石晓卉、宗应龙、王营信、李屹鸥、付叔良、吴兴旺、曹杨、李晓强、汪飞、许文利、李映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控烟专项行动,实现委机关全面禁烟,做到有控烟制度、有人劝阻吸烟、有禁止吸烟标识,室内无烟具、无烟蒂、无烟味,把委机关建成无烟机关,实现无烟机关全覆盖。

  三、工作内容

  制定委机关控烟管理办法;公共办公场所禁止吸烟,机关办公场所、会议室、食堂、洗手间、楼道、电梯等场所要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设有控制吸烟监督员,对办公楼内的吸烟行为进行劝阻;所属区域内无烟草制品销售,无烟草广告,无烟草赞助与促销活动;合理设置室外吸烟区,有明显指引标识。领导干部要带头戒烟,并鼓励职工戒烟,共创无烟环境。要利用固定宣传栏、电子屏、内部刊物、内部网站等形式,广泛宣传烟草危害,提高干部职工对烟草危害的认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党政机关带头、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重要意义,模范遵守《武汉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要认真组织开展无烟机关创建,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实现无烟机关全覆盖。

  (二)加强督查,评估通报。围绕无烟机关创建目标,加大监督力度。设控制吸烟监督员,对办公楼内的吸烟行为进行劝阻,对控烟不力的处室进行定期通报。

  (三)精细管理,建立机制。按照无烟机关标准,每周开展机关控制吸烟工作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建立健全控烟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控烟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开展机关控烟明查暗访工作,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处室予以批评曝光。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开展控制吸烟宣传活动。广泛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做好禁烟控制吸烟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宽领域、全覆盖、多形式、高强度地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控制吸烟氛围。

  市国资委办公室

  市国资委机关党委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