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0321号提案的答复

2019-08-29 16:39
发文单位 市国资委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9-08-29 04:39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778182263/2020-80208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强市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民营企业人才服务工作,为推动我市经济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一、统筹工作,构建市属国企人才金字塔 

  一是加强宏观管理,提出了人才工作目标和措施,研究制订了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二级企业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程序指引等制度规定。各企业对人才战略进行了规划,出台了各类人才选用、培育和管理等相关制度和办法。二是推进市场化选聘,采取公开招聘、市场寻聘等形式引进人才,先后在市国资委管企业和市属二级企业试点市场化引进职业经理人,拓展人才引进的渠道。目前,市场化选聘成为企业各类人才来源的重要方式。三是加大人才培训力度,组织企业参加省市人才培育计划,每年组织3个左右的专题培训班,6—8期“企业家课堂”,组织企业优秀骨干赴北京、上海、重庆、香港、深圳等城市的央企、地方国企、民企、外企挂职锻炼。四是搭建人才工作平台,利用与本地高等院校协作关系,掌握一批在职(在校)博、硕士研究生学员名单,为企业引进人才提供信息。开展“985”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海外留学人才专项招聘工作,以较高薪酬吸引高学历人才和海外人才到企业工作。五是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设立综合绩效特别奖、改革创新特别奖、科技创新特别奖等七个奖项,为企业聚集大批优秀人才。 

  二、强化服务,为民营企业人才培训提供支持 

  一是实施“万企育才”工程,帮助民营企业培育人才。近5年来,每年组织实施“万企育才”工程,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遴选专业服务机构,累计为约3万家中小民营企业提供生产、财务、市场、法律等培训课程。二是发放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劵,支持专业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智力服务。近五年来累计发放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劵约9000万元,惠及企业近3万家。三是依托创业天使导师团,开展创业辅导活动。2018年,遴选聘任175名创业天使导师,每年开展各创业辅导、法律咨询等服务活动700多场,服务中小民营企业约6000家次。 

  三、采取措施,促进国企民企人才流动与融合 

  一是组织调研活动。将由市国资委联系有关中央在汉企业、省市属企业,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经信局联系我市民营企业,组织调研考察活动和座谈会,推进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人才和业务方面的合作。二是加强日常信息服务。市国资委负责收集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及人才方面的有关信息,市经信局、市工商联、市统战部收集民营企业有关信息,转发市国资委,实现信息互通。三是加强服务体系建设。由市经信局负责,充分发挥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的政策引导作用,支持更多专业服务机构参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帮助更多中小民营企业提供专业智能支持,缓解人才压力。四是开展企业人才培育。分别组织市属国企和民营企业家赴国内外高校和专业培训机构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培育企业领军人才。通过购买专业培训服务形式,继续开办武汉国有企业“企业家课堂”,继续组织“万企育才工程”公益培训活动,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提供培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