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关于市人大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190278号建议的答复

2019-08-29 16:36
发文单位 市国资委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9-08-29 04:36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778182263/2020-802079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一、我市国有企业改革情况 

  近年来,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系列文件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增强做强做优做大市属国有经济、优化国资布局、提升国资保障功能的使命感、责任感,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全力推动创新发展,全方位强化国资监管,出资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完善,发展活力持续激发,整体效益不断提升。截止2019年4月底,市出资企业资产总额12055.4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96.3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1.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54%、19.58%、9.63%。 

  (一)多渠道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1.以资本市场为重要渠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国资公司作为第一大国有股东的天风证券做好首发上市工作,经过多年努力,2018年10月19日天风证券在上交所IPO挂牌上市;指导武商集团发行可转债20亿元;推荐燃气集团、光谷智能交通等企业成为武汉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推进燃气集团、光谷智能交通公司股改,为上市打基础。 

  2.以产权市场为重要手段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制重组。通过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市场化公开交易方式,吸引有利于国企发展的优势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革重组。如农业集团下属信息科技公司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增资后民营股东持股51%,光谷融资租赁公司引入民营资本开展增资扩股。 

  3.以基金投资为重要工具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截止目前,国资公司已签约设立基金规模达201.31亿元,基金支数32支,基金投资项目数 217 个,投资总额101.34 亿元。其中2018年新增投资数37个,投资金额21.15亿元。 

  4.鼓励国企走出去与当地企业合资合作推进混改。支持商贸控股以增资扩股方式,持股87.59%控股重庆万吨冷储物流有限公司,并与昆钢公司合资设立昆明宝象万吨冷储物流有限公司,借助混改,优势产业走出发展,冷链物流成为全国物流细分行业的排头兵。 

  (二)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 

  2017年,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员工持股试点文件规定和省国资委要求,严格按照试点条件,筛选意向企业并报省国资委同意,确定武汉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股份)为全省首批8家之一、我市唯一试点企业。同年11月16日、29日建工股份职代会高票(98.5%)、股东会全票通过员工持股方案,178名职工募集资金近9000万元,圆满完成员工持股试点工作,真正形成员工与企业命运共同体,最大限度调动企业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激发企业改革发展内生动力。2018年,认真总结建工股份开展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试点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形成典型经验交流材料,在全国员工持股试点座谈会上作为典型经验交流。同时,建工股份员工持股改革试点还获评“湖北省国企改革十大案例”。 

  (三)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企业改革发展 

  1.深入调查研究。深入分析研究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现状,结合我市国有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实际,通过与央企及北京、上海、深圳等外省市国企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市属国企对接资本市场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对策建议,形成《用好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汉派国资混改》的调研报告。 

  2.做好国有股东界定标识和信息采集工作。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国有股东界定标识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信息采集有关事项的通知》(产权函[2018]30号)要求,组织各市出资企业及各区国资办按时完成信息采集、梳理、审核、汇总及上报工作。据统计,本次国有股东界定标识及信息采集工作涉及上市公司28户、国有股东33户(含参控股)。 

  3.加快培育上市后备企业。针对多层次资本市场要求,实行上市后备企业年度动态调整和跟踪管理,筛选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盈利水平较好、具有发展潜力的重点企业进入后备库,截止目前,上市后备企业库原来的25家调整更新为9家,其中将燃气集团、光谷智能列为上市第一梯队。 

  4.着力推进企业上市及上市公司重组。2018年5月3日,国资公司为第一大国有股东的天天风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证监会发审委工作会议通过,2018年10月19日在上交所IPO挂牌上市(证券代码601162)。2019年1月9日,中商集团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公告,根据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居然控股签署的《重组框架协议》,中商集团向居然新零售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100%股权。 

  5.推动上市公司再融资。为促进上市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支持上市公司武商集团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印发《关于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请示》(武国资文[2018]9号),报省国资委审批通过。 

  (四)加快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武办发[2017]32号)要求,起草《武汉市国有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实施方案》,先后经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第十三届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市国资委、市委组织部以武国资发[2019]1号文联合印发。同时,进一步加大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力度,印发《市属国有企业二级公司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方法程序参考》,在6户市属企业开展试点,已选聘7名职业经理人。 

  二、下一步加快推动国企改革的工作举措 

  (一)分类分层推进市属国企混改。鼓励处于完全竞争领域企业加大混改力度,按照全面放开、同等对待、市场导向原则,多渠道多途径引入优势央企、民企和外企等战略投资者,参与市属国有企业战略重组、改制上市、合资合作,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全力推进出资企业各级次子企业改革,将其作为改革发展要求列入企业绩效考核目标,“一企一策”推进改革。探索推进具备条件的集团母公司层面引入战略投资者实行混改。 

  (二)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员工持股。根据《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湖北省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实施办法》(鄂国资规〔2016〕1号)文件要求,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先行,有序推进,未纳入试点的企业,不得自行组织实施员工持股。下一步,我委将在认真总结建工股份员工持股试点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寻找合适条件企业复制建工股份员工持股经验案例,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三)进一步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根据《武汉市国有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实施方案》(武国资发[2019]1号),下一步我委将选聘外部董事、建立外部董事制度,优化董事会结构,明确董事会任期,健全组织机构,规范运行机制,落实董事会职权,从体制上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促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 

  (四)着力推动国企对接资本市场发展。针对多层次资本市场要求,实行上市后备企业年度动态调整和跟踪管理,筛选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盈利水平较好、具有发展潜力的重点企业进入后备库,截止目前,光谷智能、燃气集团等列入武汉市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名单,积极推动股改,为上市打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