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市国资委 | 发文字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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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8-02-14 10:4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索引号 | 778182263/2020-829560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公司法》、《国资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国资监管规定,对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全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考核和监管体系,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
(2)指导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推进所监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集体)资产管理体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市属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布局战略性重组。
(3)决定或批准所监管企业的设立、合并、终止、拍卖以及产权变动和财务处理的重大事项;组织清算被解散的所监管企业资产。
(4)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由本级行政机关组成(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武汉市财务总监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编制人数90人,其中:行政编制80人,事业编制10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10人)。在职实有人数90人(含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6人),其中:行政编制84人,事业编制6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6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退休33人。
第二部分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表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备注:市国资委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21.6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318.83万元、上年结转102.82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2938.83万元,项目支出482.8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421.65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3318.8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88.09万元,增长9.51%,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进入社保,政策性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晋级晋档等支出增加;2、上年结转102.8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938.8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482.82出万元。其中:
1、派驻派出机构94.59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执纪审查、培训、办案设备购置、纪检监察专网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88.23万元,主要用于:改制重组专项工作经费242.82万元,妥善解决改制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工作经费65万元,办公经费80.4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38.8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357.93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2225.4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4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580.9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1.60万元。其中:(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3.10万元;(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0万元);(三)公务接待费11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18年部门收支总预算4091.6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80.91万元,增长16.55%,主要是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进入社保,政策性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晋级晋档,武汉市财务总监办公室监管费支出等支出增加。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409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18.83万元,占81.11%;其他收入670万元,占16.38%;上年结转102.82万元,占2.51%。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409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8.83万元,占71.83%;项目支出1152.82万元,占28.17%。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本级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580.90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08.80万元。包括:货物类22.20万元,服务类86.6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3421.6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项(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对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提租补贴(项):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