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市国资委 | 发文字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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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6-03-05 10:4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索引号 | 778182263/2020-829540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国资委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为本级机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2.60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2.13万元,下降2.8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15.10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50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2015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50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2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2.13万元,主要原因是:务实节俭、严格标准,合理安排公务接待费。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今年我市将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改革方案实施后,将按照新的公务用车编制、公车配备等情况,调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