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5-03-20 11:36
发文单位 市国资委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5-03-20 11:36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778182263/2020-82952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对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全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考核和监管体系,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2、拟订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

  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4、负责向所出资企业委派外部董事、监事会成员、财务总监,代表市人民政府派出监事会;负责外部董事、监事会成员、财务总监和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5、按市委有关规定,管理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依照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研究制订国有股权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国有(集体)资本金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方案;拟订国有资本金保值增值的考核指标体系;负责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

  7、负责所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统计分析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所监管企业资产管理的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完善所监管企业的绩效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

  8、负责党的关系归口市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省属在汉企业和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政治、统战工作以及工、青、妇和信访接待工作。

  9、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10、协助市纪委抓好党的关系归口市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省属在汉企业以及所监管企业的纪检和监察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预算单位由委机关一家单位构成(含武汉市财务总监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总编制人数94人,其中:行政编制84人,事业编制1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0人)。在职实有人数84人,其中:行政编制81人,事业编制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3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退休26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154.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81.59万元,其他收入627万元;上年结转45.67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54.26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792.87万元(含武汉市财务总监办公室出资企业董事长年薪、财务总监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往来可用资金6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6.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71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654.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4.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5.75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62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万元;其他支出86.99万元。

  三、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527.26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162.19万元,增长11.88%,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301.93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182.23万元,增长16.27%,主要原因:一是根据新修改的《预算法》,为使预决算对接,将专项公用经费、专项物业管理费从项目支出调整到基本支出;二是退休人员增加,退休人员退休费相应增加。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654.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331.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公用支出和后勤服务保障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5.7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及津补贴,机关住房改革支出。

  (二)项目支出225.33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20.04万元,下降8.16%,主要原因是在2014年预算基础压缩。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150702)225.33万元,主要用于

  企业改革改制等工作经费,加强对出资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引导工作,推进出资企业“一企一策”,加大改革力度,聚合整合资源,加快转型发展,加大央企对接工作力度,服务全市加快发展;

  信访维稳等工作经费,按照市委、市政府布置要求,认真做好出资企业信访维稳工作,确保出资企业和谐稳定,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