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公开招聘国有企业高管人员公告

2021-05-21 10:35
来源: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进一步做优做强蔡甸区区属国有企业,深化国企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强化国企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

2、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6. 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 年龄40周岁以下(1981520日以后出生)

)岗位任职资格

1、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应为财务会计类、金融学类相关专业;

2)具有财会类、金融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5年以上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企业财务信息化管理应用能力。

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1)具有财务管理、会计咨询、资本运作、项目投融资等工作经历,并能提供独立负责成功的项目(案例);

2)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相关资格。

2、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应为土木类建筑类测绘类相关专业;

2)具有工程类、建筑类、测绘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5年以上工程项目管理或土地资源管理等方面工作经历;

4)熟悉国土规划、房屋、市政等工程建设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1具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主要负责人经历,并能提供独立负责成功的项目(案例);

2)具有一级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结构或注册建筑师等相关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解除聘任(用)合同、劳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理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与聘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7、本人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524202164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均以“姓名+应聘岗位”打包命名,投递至邮箱1026045099@qq.com

3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

3两寸正面免冠照片(白底)

4)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学历认证证明);

5)已取得的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6)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个人履历、主要工作业绩(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相关项目、学术论文等证明材料,或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证明资料;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

网上报名文档资料为.doc.pdf格式图片资料为彩色扫描.jpg格式,确保资料清晰要素完整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应按规定顺序命名整理,材料扫描件及文档资料投递到报名邮箱,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于面试前交工作人员复核。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从政治素质、岗位匹配和业绩评价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通过短信、电话及时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3、所设岗位招聘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不足1:3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并予以公告。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或聘任资格。

(三)综合测评

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分为履历分析、笔试、面试三个环节。按照履历分析10%、笔试30%、面试6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为100分。根据履历分析和笔试成绩,按110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若单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20人的,则该职位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按照履历分析10%、面试9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为100分。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履历分析、笔试、面试等情况,经综合研判,按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结合考察情况,通知拟聘任人员进行体检。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1. 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任人选,蔡甸区国资局将聘用人员名单在蔡甸区政府和相关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1. 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用人企业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管理和待遇

1、聘任管理。公开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期制,3年为一个任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解聘手续。若聘任人员原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聘任后不再保留原有身份。

2薪酬待遇选聘人员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三部分构成。基本年薪12万元;绩效年薪分配机制薪酬结构和水平等,按照根据岗位性质、经营目标和行业情况,对标同类型、相似规模市属国有企业,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予以兑付,原则上不低于18万元;任期激励是指任期届满后,根据任期考核结果,按照不超过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总数的30%予以兑付;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兑付任期激励。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或聘任资格

2、公告未尽事宜,由蔡甸区国资局会同各聘任企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7-69848658

监督电话:027-69848598

蔡甸区国资局

2021520

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