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财政资金投入由补助变股权

2015-07-09 11:32
来源: 市国资委
 7月6日,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了《关于改革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据悉,我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方式将作较大调整,改革部门主导项目评审机制、改革无偿资助方式,大幅压减或取消一般性竞争领域的专项资金等,都是此次调整重点。
  “财政专项资金或多或少成了部门利益,成了‘交换器’、‘平衡器’。”据介绍,政府部门过多地主导项目评审,是当前我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的问题之一,也是此次的改革重点。未来,我市将加快转变政府管理职能,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主要负责规划、布局和监管;建立依托专业机构管理项目的机制,发挥社会咨询机构的优势,发挥国有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社会风投机构的功能,发挥中介服务机构、行业专家在绩效评估中的作用。
  在财政资金分配方式上,我市也将把财政产业发展类专项资金由无偿补助改为股权投入,大力发展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据介绍,无偿资助方式存在效率较低、虚假申报等问题。由于补助资金零星分散,补助对象“点多面广”,部门难以对企业是否依照规定使用补贴资金的行为进行监管,也难以评估每一笔补贴资金的使用绩效。未来,我市将加速落实各区、开发区产业引导基金的设立,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保本让利、滚动发展”为原则,主要采用股权投资、风险补偿、财银企合作等方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此外,我市还将改革专项资金过多过散的状况,建立跨部门资金统筹使用机制,按照“先有项目,后有资金”,大幅度压减或取消一般性竞争领域的专项资金;减少并逐步取消财政专项资金对一般竞争性领域的“事前资助”,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最大限度发挥政府资金的公共服务效益,并重点以大平台环境和稳定的政策制度为保障,建立普惠制服务体系。
  通过改革,未来,我市现有产业发展类专项资金中,各部门以基金、后补助、利用金融工具等形式支持企业发展的资金额度要占70%以上,新增的专项资金原则上不得再沿用传统分配办法。
  【来源:2015-07-07长江日报】